..章总则
..条 制定依据:为确保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055)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制:三年。
第六条 毕业证书: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组织保障: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单招的各项工作,均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八条 学院概况: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主管,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现已成为一所以工科类学科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着眼于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新型高校。学院校园内绿地、雕塑与错落有致的十几栋大楼交相辉映,环境优雅,景色宜人,在机场路旁形成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学院实行多媒体教学,拥有完善的校园网、图书馆、阶梯教室、400米标准化的运动场、各类球场(馆)、南北风味饮食的学生餐厅、医务室、ATM取款机、洗浴中心、超市、学生公寓等完备的生活服务设施。校内拥有与所开设专业相对应的标准化实验、实训场所五十余处,还拥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上百处,使各专业学生在校期间都有到企业参观学习和锻炼的机会。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 制 |
学费(元/年) |
1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三 年 |
8500 |
2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 年 |
8500 |
3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 年 |
8500 |
4 |
软件技术 |
三 年 |
8500 |
5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三 年 |
8500 |
6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三 年 |
8500 |
7 |
印刷媒体技术 |
三 年 |
8500 |
8 |
游戏设计 |
三 年 |
8500 |
9 |
建筑室内设计 |
三 年 |
8500 |
10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 年 |
8500 |
11 |
高速铁道工程技术 |
三 年 |
8500 |
1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三 年 |
8500 |
13 |
空中乘务 |
三 年 |
8500 |
14 |
电子商务 |
三年 |
8000 |
15 |
金融管理 |
三年 |
8000 |
16 |
市场营销 |
三年 |
8000 |
17 |
旅游管理 |
三年 |
8000 |
18 |
物流管理 |
三年 |
8000 |
19 |
会计 |
三年 |
8000 |
20 |
酒店管理 |
三年 |
8000 |
注: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计划数,以省教育厅实际下达为准。
第三章 报名条件及考试
第十条 报考和体检: 考生报名参加2020年高职单招考试,报名条件、报名方法、身体检查、思想品德考核等工作,按照2020年全省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已参加高考补报名且已缴纳报考费、受疫情影响未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可以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现场确认工作由各市地招考机构另行通知。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疫情防控期间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指导与监督下,采取网络远程面试(面谈)方式进行,满分300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面试(面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考生一经录取不得调整专业。
第十四条 在录取期间各专业招生计划允许调整,当某专业考生生源不足时,将该专业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专业。
第十五条 学院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省招考院要求,参加单招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考生到高考报名所在地招考办取体检表,按所在地招考办要求参加体检,具体安排咨询高考报名所在地招考办。已录取考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专业体检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2020年全省高职单招分两个阶段录取。..阶段未被其他高校录取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我校未完成计划专业的网络远程面试(面谈)。
第十七条 凡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得再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高考。
第十八条 已录取的考生,由学院下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章 监督机制
第十九条 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纪委全程参与和监督。
第六章 申诉渠道
第二十条 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电话0451—84114766。凡考生申诉的问题均由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核实并给予解答。
第七章 咨询方式
十一条 咨询电话:0451-84114766 84116658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998号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
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